一、招聘岗位
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车管中心司勤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确价值观,责任感,领悟力,细致度及主动性,品行良好,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理念,思想政治素质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的。
(二)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在22至45周岁。
2.拥有高中或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C1及以上驾驶证,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驾驶技术娴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责任事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3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后,发送至fcgjghq@163.com。联系电话:0770–2818208。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当天应聘者需携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该表上的照片可以为电子照片打印),同时提供身份证、驾驶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面试。
(三)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面谈方式,面谈主要由应聘者陈述个人经历及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考评。面试结束后,根据聘任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谈情况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由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聘用人员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95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间工资按80%执行。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经考核优秀的,将适当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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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