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区纪委监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区招聘管理岗九级职员8名,全供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素质优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至2021年3月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全区财政全供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参加报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也可参加招聘报名,需进入事业编制。
4.工作作风过硬,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和愿意从事纪检监察事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区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及区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卧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wolo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9日
报名地点: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报名者需现场提交:
(1)、《卧龙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4)、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完备且真实有效,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资料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交报名资料不完备、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拟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采取异地命题、统一组织、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面试人选有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次递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成绩面向全区公示公开。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对象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联合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根据报考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结果报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的,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招聘人员按要求到岗工作。拟招聘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工作纪律。从事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出现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有关事宜,均通过卧龙区政府网站公开向全区发布,所有报名人员要及时跟踪关注、实时查询,整个招聘过程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正式聘用期间,在原工作单位涉及职务提拔的,不再予以承认。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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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