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共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具体特招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符合特招单位、特招岗位的要求。
(二)招聘专业及要求
1、报考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5个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类的需取得执业资格;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特招要求的。
(五)特招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1、信息发布
通过桐柏网、桐柏人社局网、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6日(每日8:30-11:30,14:30-17:30)。报名地点:桐柏县人才交流中心(桐柏县市民之家一楼人事人才窗口)。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2)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填写完整的《2020年桐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1)。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对在桐柏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桐柏县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5)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特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及特招资格。
3、笔试
(1)笔试异地命题异地改卷,考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审核认定后,凭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4、面试
(1)面试聘请异地评委,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直接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2)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时间为10分钟,测试面试者的答题准确性、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下一程序。
5、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特招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体检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对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新特招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按总成绩依次确定岗位,同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6年内不得流动,享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有关待遇。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需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再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7、结果备案
县卫健委对此次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盖章后于12月底前上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卫健委备案。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为确保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特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特招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2、有关要求。为维护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
3、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考试关、体检关、政审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此项工作的严肃性。
4、严格执行招聘政策,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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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