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亲和力,处事得体大方;
(五)有一定的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六)31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愿意在服务单位最低服务1年及以上;
(八)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无正当理由而本人坚决要求中途退役的和服役期间被记大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
三、工资福利
面试合格后,办理劳务派遣合同用工手续。月收入约为3000元,单位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按白班、晚班实行轮班制。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27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发送至邮箱zzszf12345@163.com。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工作性质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疾控部门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招聘工作由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31-28680726(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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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