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综合事务类四级或三级合同制职员5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综合事务类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综合事务类四级或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宣传文化工作。
(二)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四)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以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
(1)《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附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3)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需同步将电子档《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证件照和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以“姓名+报考合同制职员+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swxcbbgs@zhuhai.gov.cn。
(5)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双面打印,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珠海市机关大院1号楼836室。邮政编码:519000,咨询电话:2222353,监督电话:2120823。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3月26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初审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优先考虑有宣传文化相关工作岗位经历的报名人员。报名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工作经历、起草文稿等情况综合评判,视情况进行网络视频面谈,择优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在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宣传网(http://www.zhxc.gov.cn)公告,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根据面试情况确定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笔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交通费和住宿费自行承担。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取消招聘资格,并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按程序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宣传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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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