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1-03-18
上海歌剧院是排演歌剧、舞剧、交响乐、合唱为主的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打造民族原创和创排世界经典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法务1人;艺术教育2人;服化管理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法务(1人)
岗位职责:
(1)根据剧院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剧院业务开展的法务工作流程;
(2)为剧院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务支持,对常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3)参与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评估及定期修订,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接外聘法律顾问,并协助其开展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5)参与起草各类中、英文格式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并负责具体法律文书的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和建议;
(6)参与院内各类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研判;
(7)协助处理院内各类鉴定、公证、查档等事务;
(8)协助部门处理部分党、政相关工作,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专业毕业;CET6及以上;身心健康;
(3)具有两年以上法务管理或相关法律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有文化行业相关法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成功处理演出、创作类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坚持原则和底线;
(5)工作细致耐心,积极热情,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6)有较强的学习和应变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良好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逻辑思维和公文写作能力;善于沟通与协调,具备一定法律谈判技巧。
2、艺术教育(2人)
岗位职责:
(1)根据剧院品牌定位、演出季内容及剧院资源,策划拟定各类有创意的艺术教育活动推广文案,并负责推进;
(2)开发及完善长线艺教品牌;
(3)开拓、积累和维护艺术教育上下线的双向资源;
(4)能够独立完成每次活动的前期及后期的宣传推广;
(5)能够全程独立完成单项活动的策划、对接、落实执行;
(6)及时记录、分析,并反馈总结每次活动;
(7)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系、中文系、音乐学、艺术教育、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身心健康;
(3)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学习能力;
(4)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有创意思维,热衷各类艺术活动体验;
(5)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及Acrobat等基本办公软件,及抖音、美拍、美图、秒拍、剪映、VUE等手机多媒体App,掌握PS、PR等最基本的功能操作;
(6)有文化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服化管理(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演出前各类服装准备、演出中各种服装保障等工作。演出后期依据演出情况按要求规范地做好各类演出服装的整理及资料整理工作;
(2)协助完成演出过程中与演员服装分配工作,定期清洁、整理演出服装;
(3)负责做好演员演出前的服装搭配;负责做好演出中的演员的化妆造型工作;
(4)根据不同演出的造型要求,管理不同演出时的造型头饰及化妆用品;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化妆品的及时供应;
(5)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服装化妆、人物造型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身心健康;熟悉各类化妆产品,受过专业彩妆培训,技能娴熟;
(3)熟悉舞台妆容造型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人物造型设计能力;具有时尚独特的审美观,有服装化妆相关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独立做好演出服装保障和演出化妆任务,能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应具备与各工种有良好的配合协调精神和能力;
(5)具有一定的专业自主学习能力,具有良好团队意识,具有认真负责、耐心、仔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记忆力和观察力。动手能力强,会手工制作,应对演出情况反应快。能够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投递至EMAIL: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2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的人员通知考试。
3、考核方式
上海歌剧院将依据卫生防疫要求,根据岗位分类分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法务和艺术教育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服化管理岗位的考核方式为业务考试,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上海歌剧院
2021年3月18日
下载附件附件1(行政人员)上海歌剧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