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1-03-18
上海歌剧院是排演歌剧、舞剧、交响乐、合唱为主的事业单位,剧院坚持以打造民族原创和创排世界经典并举、以民族原创为重点的方针,重视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与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女中音3人、男高音1人、男中音3人、男低音1人;第一小提琴1人、低音提琴副首席1人、双簧管首席1人、打击乐1人、定音鼓1人、舞蹈演员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声乐演员(8人)
女中音3人、男高音1人、男中音3人、男低音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美声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4)热爱歌剧合唱表演艺术,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熟练掌握美声唱法,特别是歌剧咏叹调、重唱的演唱技巧,并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5)具有拼读意大利文、法文、德文等语言的能力;
(6)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级重大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
2、器乐演奏员(5人)
第一小提琴1人、低音提琴副首席1人、双簧管首席1人、打击乐1人、定音鼓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3、舞蹈演员(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2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舞蹈院校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等,还需提供近半年全身生活近照一张及能反映本人真实业务水平、时长5分钟以内的视频一段。以上应聘材料请投递至EMAIL: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2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择优通知考试。
3、考核方式
上海歌剧院将依据卫生防疫要求,根据岗位分类分批安排考生进行业务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业务展示,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上海歌剧院
2021年3月18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业务人员)上海歌剧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请勿修改表格格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