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决定为所属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31日(上午 9:00-12:00,下午3:00-6:00)。以报名表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gcg416@126.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两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确认。
联系电话:马善刚 0518-85501629 手机 15261369821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1份(附件2,正反面打印);
2. 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
3. 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陈述申辩。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核销相应岗位。如涉及岗位核销,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20倍(不含20倍)的,面试前加试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20倍的(含20倍),该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不参加或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异议且经查实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526189。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