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试点县市,是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以来,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高奖“长安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等国省级荣誉及试点示范64项,公众安全感测评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保持了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
为全面实施“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集聚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韶发〔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20名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形式和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范围为全国高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引进采取校园招聘形式,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人,详见《韶山市2021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和条件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考人员须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条件,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07岗位报考人员需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其中07岗位的部分专业按照《2018年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设置。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湖南省人事考试网、韶山市人民政府网、各高校官网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zrpta.com,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00-4月9日下午17:00。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内容:
(1)准考证;
(2)韶山市2021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6)报考人员如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课程成绩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面试
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仪表等。
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达1:2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将相应计划数调整到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并在面试之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以申请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主要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递补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选岗。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递补。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5.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韶山市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在韶山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管理和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同时可通过申请认定为“映山红”党政人才,享受《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相关待遇。
1.享受生活补贴。自聘用之日的次月起,每月发放一定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其中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每月发放4000元,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每月发放2000元。
2.享受人才安居补贴。在韶山市购买首套商品房(不超过150平方米)且在韶山市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分别每平方米补贴800元和400元。
3.优先解决子女入学。“映山红”人才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择优入学入园。
4.提供就医、养老服务。在韶山市人民医院开通“映山红”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家庭医生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映山红”人才提供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映山红”人才的父母可优先安排在韶山市内公立养老服务机构养老。
5.市级领导联系人才。由市级领导联系“映山红”人才,在市委人才办开设“人才服务专线”,畅通人才建言献策通道,营造尊重人才良好氛围。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公示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因自身原因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1—5568198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1—556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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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山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与岗位表c.docx
2021年韶山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b.docx
韶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