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对应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吃苦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科目。
6.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9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楚雄市202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类型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毕业,所学科目存在挂科、补考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政策待遇
(一)聘用岗位
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并按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二)培养选拔
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
(三)工资待遇
执行提前转正定级工资标准(薪级工资高定一级)。
五、考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楚雄市2021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大学网站、“数字楚雄”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后续的相关通知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楚雄市人社局网页)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生通过微信搜索“数字楚雄”公众号点击关注后点击底部“人才引进”菜单(报名端口于报名期间开放),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报名情况将在楚雄市人社局网页上适时公布。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3日起至2021年5月9日24:00。
3.报名所需材料:⑴楚雄市事业单位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表;⑵毕业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等材料。⑶其他优秀表彰或特长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为方便报考学生,2021年毕业的应聘者报名时可提交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但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个人档案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对考生线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021年5月10-11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相应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最控制分数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开考比例原则为3:1。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未达到3:1的,降低比例开考,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加分政策: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加3分,B类6所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加1分,本科学段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高校毕业的加2分。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加分。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中共党员、楚雄州生源、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时的材料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相应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毕业生档案及现实表现等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在原单位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它违法违纪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在招聘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10.因其他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八)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后,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有疑异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如拟聘人员属于2021年毕业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整个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纪律监察委员会派驻楚雄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整个招聘监督工作。
(三)坚持回避制度,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考官,不参与考评组工作。
(四)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八、健康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按有关工作安排作出适当调整,请报告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78-6550128、6550178(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78-3138560(中共楚雄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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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