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介绍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海曙分局位于海曙区蓝天路201号,现因岗位需要招聘编制外合同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
(一)岗位名称:法制工作辅助人员
人数:1人
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2、专业:法律类专业;
(二)岗位名称:污染源普查员(暂定签订劳动合同1年)
人数:1人
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以上学历;
2、专业:环保类专业;
三、岗位待遇
按宁波市环保局海曙分局编制外合同用工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具体待遇面谈。
四、招聘办法
即日起至6月11日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电子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1780023942@qq.com。联系电话:0574-87121279;联系人:胡老师。
宁波市环保局海曙分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