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中医岗位8人: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需同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同等条件下,针灸推拿、中医肛肠、中医骨伤专业优先聘用。
(二)临床岗位7人:临床医学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需同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楚雄州中医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1年4月10日: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进行现场报名。
(2)2021年4月11日-4月30日: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行政办公区2号楼205室)进行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楚雄州中医医院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需含毕业生在校学科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为准,凡是涂改、修改过的一律无效);
(4)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学籍证明)原件;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1年8月结束规培的人员提供在培证明)原件;
(7)本科学历报名人员提供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带有在线验证码的学历验证报告原件。
(8)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的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情况,将现场告知本人。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楚雄州中医医院通知本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考试时间确定后,到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在州中医医院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四)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考试考核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成绩,以总成绩为准。
2.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每位专家根据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现场提问表现情况现场量化评分,专家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下分值总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3.分值及成绩计算:
(1)分值: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
(2)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考核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经监督人员确认成绩,现场公布成绩。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考试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在合格成绩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承诺书。
2.根据总成绩与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由医院集中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单)、就业协议原件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能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单的,将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1.体检: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3.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体检、政审不合格,招聘单位可在2021年9月30日前在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0878-3123125
联系人:苏老师
传真:0878-3122105
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五、纪律要求
(一)楚雄州州属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楚雄州中医医院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招聘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0878-338938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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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楚雄州中医医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e.docx
楚雄州中医医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