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对应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教育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6.不限民族、户籍地和毕业年限。
(二)具体条件
引进具体条件详见下表:
见附件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楚雄市事业单位2020年人才引进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后续的相关通知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公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录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传至指定邮箱:1184309492@qq.com,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报考岗位+真实姓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后,请报名本人在2020年9月6日前电话核实是否报名成功。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公开报名情况。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起至2020年9月6日18:00前。
3.报名所需材料:(1)楚雄市事业单位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表;(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扫描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5)技能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如在此次人才引进中,引进人数不足引进指标,根据情况再次组织人才引进,人才引进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考生线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020年9月8日。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原则为3:1,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未达到3:1的,按2:1或1:1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面试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985高校毕业生在面试成绩中加10分,211高校毕业生在面试成绩中加5分。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加分。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中共党员、楚雄州生源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时的材料原件,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毕业生档案及现实表现等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在引进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在校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学校处理,不予毕业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本人、直系血亲、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进入引进单位的。
(八)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公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确定人选后,因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有疑异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以上条件其中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四、聘后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并按单位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予以转正,考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整个引进工作圆满完成。
(二)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纪律监察委员会派驻楚雄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参与人员负责整个人才引进监督工作。
(三)坚持回避制度,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考官,不参与考评组工作。
(四)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健康要求
(一)疫情期间,应聘者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二)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网络报名同时应及时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面试及后续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下列情形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引进考试:
1.“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楚雄市,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引进流程带来不便。
七、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78-6550178、6550128(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138560(中共楚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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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