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殡葬事务管理人员4名。具体岗位信息及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本科生不得以大专学历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21年3月30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7日-4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组织报名,报名地点为常德市鼎城区人社局附楼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人。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防疫要求:按鼎城区新冠肺炎指挥部的指示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参照自身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并在报名期间做好防护工作。
(四)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五)确定开考岗位
招聘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六)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生于2021年4月15日至1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区人社局附楼(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代领的,由被委托人持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1.笔试: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等基础知识)。
(1)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4月18日12点前,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2021年4月18日15点前申请查分(查分方式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超过这一时间节点的,不接受查分申请)。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2021年4月18日18点前公布查分结果。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其成绩为不合格。
(1)入围面试人员公示
2021年4月19日12点前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时间2021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五、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复核后,提交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注意事项
(一)因防疫需要,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考生考前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
(二)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二、联系电话
(一)人事政策咨询电话
0736-7384915(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报名考试咨询电话
0736-7382270(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监督举报电话
0736-7376036(鼎城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鼎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鼎城区殡仪馆公开招聘殡葬事务管理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m.xlsx
鼎城区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