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远安县财政局投资评审股政府雇员1名;
2.鸣凤镇、茅坪场镇、嫘祖镇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财务代理会计3名。
二、基本条件
(一)政府投资评审雇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判断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勤奋敬业;
4.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水利水电专业;
5.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专科须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村级财务代理会计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农村财务管理事业,愿意长期从事村级财务代理服务工作;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财会、金融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远安籍户口人员优先;
5.年龄在男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与原单位不能解除聘用合同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4月9日(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2.报名地点:远安县财政局五楼局办公室二室(505室)。报名联系电话:0717-3821902,联系人:熊艳婕18062987355。
3.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相关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8:00至12:00;面试地点: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7:30前进入考生封闭室。
(三)体检与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并对相关报考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四)公示公告。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聘用初步人选,报县财政局党组审核同意后,对拟聘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试用期3个月,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政府投资评审政府雇员、村级财务代理会计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远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21902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21312(中共远安县纪委远安县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
远安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