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要求:男性,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疾控中心大楼30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先生,0572-6251095;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心将电话告知面试时间与地点。
3.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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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