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优秀卫生人才和紧缺急需岗位卫生人才31名。具体招考岗位专业详见附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8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符合专业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范围
1.优秀卫生人才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作为优秀卫生健康人才招聘: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2)国家“211”“985”“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
(4)校级优秀毕业生;
(5)在校期间获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一次以上、三等奖学金两次以上;
(6)教育部学科教学评估“B-”级以上的等次相应专业。
2.紧缺急需岗位卫生健康人才的条件。属于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卫生健康人才,但必须为医学院校第二批次(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自费生)及以上录取的生源(其中县妇幼保健院、县皮防院、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可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如招聘会有变动更改会及时公示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站,每个岗位招满即止,如需了解岗位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联系)。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表(附表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五、专业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面试合格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设置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得列入拟录用人选。
六、复核。由县纪委监委、人力社保局、卫健局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从事临床工作的毕业生需在3年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他岗位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3年内未取得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辞退。
咨询电话:长兴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0572-6024358。用人单位电话:长兴县人民医院0572-6267516,长兴县中医院0572-6056302,长兴县妇幼保健院0572-6039031,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72-6227571,长兴县皮肤病防治院0572-6039077,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0572-651981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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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计划表w.doc
2021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登记表w.doc
2021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w.docx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