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涉及38个主管部门123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90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开封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四)年限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1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日。例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1年9月1日满2年。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审核。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23666028。
2.资格初审:2021年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7:00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19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但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于2021年4月20日12: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21年4月21日17:00。
3.网上缴费。应试者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1年4月21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请在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9日8: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或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21年4月21日9:00-17:00到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开封市第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技师学院1号楼4楼1413房间,联系电话:0371-22725696。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网上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4月26日8:30-12:00,14:30-18:00到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金明广场向北300米康平街1号)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考试的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应试者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确认时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主管局委、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公布。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rsj.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7.本公告由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岗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所附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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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