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事业编制,财政全额供给。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宛城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布招聘范围、岗位、数额、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
在2021年4月26日8:30---4月28日18:00,报考者登录http://wanche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1年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页面,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20-100KB之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0:0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2021年4月29日12:00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及时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1年5月7日8:30---5月9日8:30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在2021年4月29日14:00---17:00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报考宛城区党校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而大于1: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按照“谁用人、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招聘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严格资格认定条件,规范资格认定程序,完善资格认定手续,强化资格认定责任,确保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4月26日---4月28日(8:30-12:00,14:30-17:00)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南阳市工农北路416号)就业科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4、在职人员报名前须经原用人单位同意。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享受优惠政策安置就业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身份证、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7、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笔试前请详细阅读《考生须知》,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和笔试准备。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对于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宛城区党校岗位,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在等于或小于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宛城区委党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如果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时,考生本人应携带《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表》两份,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读院校学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函)、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生在限定考察时间内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面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若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依次相同时,对总成绩相同者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宛城区党校招聘岗位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其他招聘岗位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考察表、就业报到证(或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考察阶段提交考察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2.严格工作纪律。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专用网站。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发布信息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公告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3222908、63223919
监督电话:0377-6321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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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