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海南地震台
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地震和火山监测预报业务,承担本省地震速报、预报、预警工作,产出和对外发布地震监测预报专业产品信息;负责本省地震和火山监测站网设计、评估和优化工作;承担观测系统建设和技术系统运行保障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工作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3号。
(二)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账务和实物管理、财务核算、决算工作;承担地震应急车辆、物资保障与管理、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工作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3号。
(三)三亚地震监测中心站
负责辖区(海域)内地震监测数据分析处理和质量监控、地震异常核实、震情跟踪和分析研判工作,参与震情会商;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建设与改造、观测环境保护;负责地震监测仪器检测标定、仪器装备维护;承担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相关工作,参与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普查等地震灾害风险源识别工作;承担地震现场应急响应相关工作,开展流动观测,灾情收集,参与地震烈度评定和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开展地震观测科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海南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工作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半山半岛果岭路9号。
(四)琼中地震监测中心站
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数据分析处理和质量监控、地震异常核实、震情跟踪和分析研判工作,参与震情会商;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建设与改造、观测环境保护;负责地震监测仪器检测标定、仪器装备维护;承担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相关工作,参与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普查等地震灾害风险源识别工作;承担地震现场应急响应相关工作,开展流动观测,灾情收集,参与地震烈度评定和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开展地震观测科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海南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工作地址:琼中县营根镇营乘路215号。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注:1.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
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3.年龄限制为: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届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无社保、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择业期是指2019年7月至今。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中国地震局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回避规定,海南省地震局不再招收本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近亲属。地震系统其它单位处级以上干部近亲属应聘海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书面向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至2021年4月28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海南省地震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900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海南省地震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6)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海南省地震局根据考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4月28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0年4月28日16:00准时关闭。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整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考人数未达3:1比例的,由海南省地震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可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和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将在中国地震局网站、海南省地震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防震减灾知识、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详见《笔试大纲》(附件2)。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网站、时间: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地震局网站和海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布。
按照中国地震局有关事业单位进人规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但需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不安排笔试,需进行面试确认),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拟入围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实、不全或者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海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布。
4.经面试确认后进入面试人数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海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入围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或递补人选确定,其名次排列按以下方法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须进行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
2.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海南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发布。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
(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
4.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体检由海南省地震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5.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海南省地震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海南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海南省地震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地震局网站、海南省地震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海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具体材料如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
海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5号)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次招聘由海南省地震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由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海南省地震局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海南省地震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898--65343052(海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898--66755323、66738902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0898--65343052(海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
0898--65233738(海南省地震局纪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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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震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