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招聘应往届本科及以上人员。
二、招聘名额
面向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招聘应往届本科及以上人员46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学历要求。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
(五)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和组织报名
(一)招聘信息发布。
1号招聘公告于2021年3月30日—4月5日在郑州大学学校网站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时间7天。2号招聘公告在海招网(http://hainan.zhaopin.com/)、海南省琼中黎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iongzhong.hainan.gov.cn/)发布,即2021年4月6日—4月12日。后续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琼中黎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qiongzhong.hain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要认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及时准确地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进行报名,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四)报名时间:
2021年3月31日10:00-4月30日12:00,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陆网站报名,逾期自误。
(五)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和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结果。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审核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海南省琼中黎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本次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并核实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二)面试。
1.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重点测评应试者的适岗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 面试合格分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及招考岗位数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4.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公告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 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结果,通过海南省琼中黎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 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六、人员聘用
(一)公示。考生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海南省琼中黎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无异议,由县卫生健康委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该规定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三)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在琼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享受待遇
1、经县政府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琼中县黎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实施方案》和《琼中县黎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分配实施方案》,纳入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2、具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住房保障等政策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相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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