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122名,其中,教师发展中心5名、中小学教师85名、幼儿园教师3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详见附件1《2021年四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符合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附件4);往届毕业生指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请于2021年5月18日-19日(共2天)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到四会市教育局人事股(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科技楼)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的须提交加分申请表(附件5)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5年4月28日至2003年4月2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具有岗位相应中级以上职称考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报考可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入职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修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学业成绩表、参加教师资格证国考成绩单)。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四会市公办学校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我市公办学校。2021届毕业生如在2021年9月30日前无法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请查询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8日9:00时至2021年4月30日17:00时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请登录以下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qgsydw.com)
(四)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5月10日9:00时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考试前一天截止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④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考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⑤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生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教师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常规知识、教学技能、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
(2)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报考人员在2021年5月10日9:00时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按岗位要求,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上公布。
3.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各一份,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社会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
①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1年4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财务会计、计算机水平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⑤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位,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有关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或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有效的社保参保证明;
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四会市教育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要求等事项将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上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上述情况还不能确定名次,则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上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体检标准还应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新聘用人员入职后实行试用期1年,经用人单位评鉴表现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四会市教育局研究同意,报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乡镇岗位新聘用人员须在乡镇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其他岗位新聘用人员须在四会市公办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四会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考试时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6),并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四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四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
咨询电话:0758-333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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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PDF
2021年四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四会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