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的公告于2021年4月17日起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cjg.tj.gov.cn)发布。同时,对于有网站的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http://www.tjsjy.org.cn)、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http://www.tjelab.com)、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http://www.tjyjs.org)3个单位将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tianjinrs/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笔试缴费时间:4月24日9:00至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5月19日9:00开始,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于满足开考人数要求,但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5月23日。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公共科目考试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文字综合类岗位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财会类岗位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计算机类岗位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6月8日,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到我委网站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面试时间:6月26日、27日中的一天或两天。
面试科目:结构化面谈。
有关要求: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证明报考资格条件的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为了防控疫情,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影印件,须保证与原件一致(在体检环节审查原件,如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任一科目考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3.考试总成绩公布
7月7日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可到我委网站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委将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我委网站查询相关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我委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3.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考务咨询电话:12333,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022-58211517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022-28326595、022-28325870
天津市个体劳动者协会:022-24455986
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022-83555166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022-23345956
(详见招聘计划表中具体信息)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233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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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021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doc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