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6年以前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到莒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莒县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日照户籍、日照生源或入伍地为日照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4月2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6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1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11:00—4月29日16: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确认初审结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11:00—4月30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4月30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xrsjrlzypz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633-7962716电话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应聘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超过审核认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未交费不再受理。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莒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1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6日之前取得)。
(3)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本,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服役退役及接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服务基层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6)应聘限制莒县户籍(生源)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或参加高考证明材料。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9)招聘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4月26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档案基本信息涂改严重、涉嫌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记载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7962716。
本《简章》由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sd.xls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