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4月23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须具有庆云户籍、山东户籍的岗位,须于2021年4月23日前落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4月23日。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2016年(含)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庆云县生源、庆云县户籍或在庆云县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庆云县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具有5年及以上庆云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具有5年及以上庆云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我县接收或具有我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1年4月23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www.qingyun.gov.cn(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4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2: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可进行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2021年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qyxrsjgbk@dz.shandong.cn进行审核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4月27日16:00之前拨打电话0534-3321470进行确认。证明材料包括:《2021年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比例的计划调整到本单位报考比例最大的岗位。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2021年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有效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限户籍岗位),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二代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限户籍岗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庆云户籍的基层项目生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具有5年及以上庆云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退出现役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
面试审查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资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
(二)面试
应聘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一)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附件:2021年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