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我所从即日起正式开始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见附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范围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京外生源需符合人社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包括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同时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学业结束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
(三)招聘条件
应聘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政策研究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并适应拟聘岗位要求;
5.同等条件下有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前述岗位要求)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简历投递
请应聘者仔细查看前述“招聘岗位及要求、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符合全部要求的应聘者按照相关要求联系报名,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见附件)、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要求盖有学校印章)、各类获奖证书、个人代表性成果等,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所招聘邮箱,并以“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学校+专业”为邮件主题,如“张三+13500000000+清华大学+经济学”。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5月7日。招聘邮箱:drceri2021@aliyun.com
(二)资格初审
我所根据发布的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及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最终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三)通知初试
资格初审结束后,我所将确定初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初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请报名人员务必确保通信畅通。
三、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采用综合笔试的方式。综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及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初试时间拟定在5月。
综合笔试前应聘者需按相关要求上报当前健康状态和行程信息。瞒报漏报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根据综合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成绩合格线80分),并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复试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届时通知。
3.复试人员应根据我所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初试分数与复试分数均采用百分制。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取前2名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包括政审和实际工作能力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实施。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企业所所务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确保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所联系。
(三)为保证本次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谢绝来访。
联系邮箱:drceri2021@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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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docx
202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