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监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社会在职人员要求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3月)。
8.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9.高校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指大学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10.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www.nmpa.gov.c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www.nmpa.gov.cn/jggk/jgzhn/zhshdw/xwzhx/index.html)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cfdanew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5月16日24:00。
2.报名截止后,我中心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www.nmpa.gov.c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www.nmpa.gov.cn/jggk/jgzhn/zhshdw/xwzhx/index.html)公告符合条件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同时短信通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进入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前,我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
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新闻宣传中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新闻宣传中心-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2.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系,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3.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参加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及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应聘报名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7.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5:1以上,低于5:1的比例则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根据成绩排名,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阅卷结束后,我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5: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5: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2.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智能手表等。
3.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作适当调整,调整情况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我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综合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得出总成绩。结合考生总成绩及岗位要求,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可同时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对总成绩
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但不得再次递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我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平台及我中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我中心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并防范利益冲突。
1.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1)凡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3.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3378979
监督电话:010-83378962
十、其他说明
1.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谢绝来人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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