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公证辅助人员为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主要从事公证业务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公证辅助人员3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本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负担,并按相关规定按比例缴纳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晋升。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情形,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2、法律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或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五年以上经历的优先聘用];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文本编辑等电脑应用操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18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靖西市司法局新业务用房二楼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广西靖西市新靖镇德爱片(靖西市公安局后面)]。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黄忠 0776-6212198 18077669561
沈洋 0776-6223645 18977669525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及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有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的一并提供(交复印件,原件备验)。
特此公告。
靖西市司法局 靖西市公证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