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三块牌子一套人员,集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于一身,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水路1号,占地面积165亩,教职工近300人,在校学生5000余人。校园内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绿化面积达70%以上,校园环境优雅,学校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广西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广西中职学校民族文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创作基地”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获得“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班工作成绩卓越奖”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见《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应聘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mzw.gxzf.gov.cn),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www.gxmzgz.com)同时公开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mzw.gxzf.gov.cn)、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www.gxmzgz.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6日(含双休日)下午17点30分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灵水路1号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办公楼310室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222989。
3.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必备)、学历证(必备)、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必备)、执业(职业)资格证(医师岗位必备)、技能证、荣誉证书原件(原件查验后交回应聘者)和复印件(一式2份);
(3)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
(4)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准考证用)。
5.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报名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参加笔试人员,考试费每人50元,采取现场领取《准考证》,现金缴费方式。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5月1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5月19日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于报名结束后注意查询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5月21日前公布。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要求的,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准后可以调整。
1.命题与评卷: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命题和评卷。
2.笔试形式及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内容和成绩:应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是教育理论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共100分,其中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理论知识占15分,相应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5分);应聘医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布。
4.测试地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1号楼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将于6月3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面试(教学能力或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3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如某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1.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每组7人,由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2.面试内容:
试讲(说课形式):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试讲高中(或中专)学科内容。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评。应聘医师岗位人员不进行试讲,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
3.面试顺序和成绩: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2分钟内,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面试地点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均需达到该岗位面试满分值70%(含)以上(即70分及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含)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考核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低于60分者不予考核、聘用)。综合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又并列的,则根据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二个数字的大小确定(四舍五入前),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二个数字相同,则比较第三个,以此类推。
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结束,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则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八)公示
将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首期聘用合同期为5年,新进初任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十)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6222989;联系人:王老师、谭老师。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招聘考试说明
(一)考生应在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在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的同时,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在进入笔试、面试考场时,向工作人员提供以上证明。
(三)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四)进入笔试、面试考场时,考生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五)若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室参加笔试、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0771-5866837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0771-623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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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2021年度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