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1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1年8月31日(含当天)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也可以2021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社会人员”指于2020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6)近两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2021年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条件)。社会人员应于报考前取得上述相关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毕业之日起6个自然月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条件: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或具有基础教育专业技术序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专业或研究生阶段专业任一阶段符合专业条件的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者,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职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博士或具有基础教育专业技术序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免于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择优录取。
7.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9:00起至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7:00止,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报名后不能无故放弃笔试,须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二)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按笔试占30%、教学能力测试占7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没有达到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能力测试没有达到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70%。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10点开始。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时事等。
(3)笔试方式和考试时长: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公布并复查后,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人数;
5<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5,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免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2.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核。未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评估。综合素质评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参加审核,按照《资格审核目录表》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审核。因资格审核不通过存在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若仍不足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2)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资格。
(3)参加资格审核人员经审核合格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4)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内容与形式:教学能力测试分学科组进行,测试形式为:微格教学(15分钟)+问答(3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
3.教学能力测试先分职位抽签分组备课,按次序进行试教。
4.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总成绩排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自动放弃的人员,须在体检前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体检后不接受任何自动放弃申请。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取得职称对应的岗位聘用,符合晋升条件的,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依次晋升。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二)本公告凡提及“以下”“以上”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
(五)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七)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疫情防控要求与措施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笔试、综合素质评估、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3)。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八、咨询电话:020-82037975
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00
本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和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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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
2021年5年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