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编制委员会、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各区公办幼儿园核定编制工作的通知》(武编办[2013]69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岗位人员。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岗位和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武汉市城乡户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持有《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为失业状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8月21日-8月23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按地点分类填报,每人填报一个主报考地点,另填一个调剂报考地点)。
2.笔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8月24日下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为8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幸福路中学,笔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进行岗位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或核减计划。
(2)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4.体检、考核
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按5:5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5.聘用。初聘对象经过资格复查、体检、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岗位劳动合同。如果出现资格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或调整本岗位招聘人数。
6.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均按照省、市、区有关岗位待遇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聘期结束后,由用工方与劳动者双方协商是否续聘。
四、其它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蔡甸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邀请区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蔡甸区2018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岗位一览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
最高年龄 | 学历 | 执业资格 | 备注 | |||
1 | 城南幼儿园保育员 | 8 | 40 | 高中及以上 | 无 | |
2 | 榨坊幼儿园保育员 | 7 | 45 | 初中及以上 | 无 | |
3 | 石山幼儿园保育员 | 7 | 45 | 初中及以上 | 无 | |
注:40周岁以下为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蔡甸区教育局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