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22号)、《湖北省林业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鄂林人[2017]51号)以及《湖北省林业厅关于推进全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对招聘我区森林公安蔡甸区分局辅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森林公安蔡甸区分局辅警共6名,分配到森林公安蔡甸分局从事辅警工作。
二、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森林公安辅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专(含自考、函授)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职高、中专)文化程度。
3.年龄在20-28周岁(1990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条件特别优秀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88年8月1日)
4.本次招聘身体条件为:男性,净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净身高17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驼背等。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8年8月21日至23日,在蔡甸区人社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2张。
2、资格审查:区林业和旅游局、区人社局共同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的,于8月24日下午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试:笔试时间8月26日上午,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笔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经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经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政审等环节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经上岗培训后,分配到森林公安蔡甸分局工作。协助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采取林区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和社会经济稳定。
五、其他事项
1、更多招聘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事业单位招聘(hbsydwzp)”
2、招聘咨询信息交流群:675684577
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