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此次招聘由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并具体实施。
(二)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人数
20名(男女比例1: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四)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保定市(含定州市、雄安新区)。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7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作经历,且目前还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作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17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内: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5日,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涞水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地址:涞水县德成路242号,咨询电话:0312-4522096)。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涞水县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学历认证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由县人社局、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查实违反本次招聘要求,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于2021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达到相应人数进入笔试。(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3时,则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当日通过机读的形式阅卷登统。
3.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09:00—11:00。
4.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试卷由专家组拟定(命制)并签订保密协议。
6.笔试结束后,2021年5月30日左右在涞水县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1.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未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时间6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2道题,评分采取体操式评分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6.面试结束后的当日,及时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7.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8.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在涞水县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依次为: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人事档案、学生档案)、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确定)。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在此期间考生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九)聘期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个人意愿、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工资待遇28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并实行考核合格连续两年增长计划,第二年2900元/月,第三年3000元/月。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管委会。
六、招聘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任资格。
(三)为做好招聘程序中的笔试、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按照考生防疫须知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纪委电话:0312-4522038
涞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312—452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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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