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唐县户口,报考文职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森林草原扑火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森林草原防火事业,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文职人员年龄18-28周岁;森林草原扑火员18-30周岁,复退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至2021年4月1日)。男性。
5、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110)。
6、具有从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验、消防退役人员、有B级以上汽车驾驶证(有一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优先录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直系亲属和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直系亲属和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与法轮功等其他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森林草原防火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列入诚信档案负面清单的。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公告。在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登录招聘信息。
(二)报名。登录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森林草原扑火队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报名信息。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报名。
(三)资格初审。
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5张。4、考务费100元/人。5、《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森林草原扑火队员报名表》。
(四)考试。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聘请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机构组织进行。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测试项目分为3000米跑、100米跑和单杠引体向上3项。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
(1)3000米跑:满分35分;13分钟得15分,每超过10秒扣1分,提前10秒加1分。
(2)100米跑:满分30分;13.5秒得15分,每超过0.1秒扣1分,提前0.1秒加1分。
(3)单杠引体向上:满分35分,8个得15分,每超过1个加2分,少1个扣2分。
2、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时现场抽签,按抽签排名顺序号及身份证进入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随机抽取2道试题。进入面试后考生不得通报姓名,只准报抽签号码。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政审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由用工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征兵标准和方式进行。政审合格者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列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在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人举报但经进一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在公示期内经进一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因本人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八)聘用
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和用工单位负责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业务知识免费培训。聘用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到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统一与唐县劳务输出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五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两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再续签三年),由用工单位统一调配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5月13日-5月19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5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报名地点及截止时间: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2021年5月26日下午17:00。
(4)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17:00)。
(5)体能测试、面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
(6)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7)体检时间:2021年6月10日。
四、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基本工资1580元/月。
(2)新入职森林草原扑火队员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岗位津贴(每月1000元)、工龄工资(工作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20元/月)。
(3)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劳务派遣人员每人每月管理费50元。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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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