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河道专员1名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4.具有责任心,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5.退伍军人,有水利、环保相关工作经验者或水利类、环保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
工作内容:
负责镇区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河长办派遣制人员工资和福利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6月2日下午17:00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①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河长办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其他相关资格及荣誉证书;
⑤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统一整理至压缩包发送至邮箱jjrz@jinjianghc.com,压缩文件标题为“姓名+东石镇河道专员”。报名咨询电话:0595-82008296、15392155273巫女士。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和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共同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若无合适人选,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放弃该岗位招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卫计机关开具的计生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聚才网予以公示3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2.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聚才网(http://www.jucai.gov.cn/)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聘用人员与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工作。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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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