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书馆2018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市文化委所属事业单位重庆图书馆拟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古典文献资源建设与开发岗”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图书馆2018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审核报考专业。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填写)(附件3、A4纸打印)和1寸的同底免冠登记照3张,于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7日。
报名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06号重庆图书馆人事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5210180。
(二)资格审查
市文化委会同重庆图书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日内,在重庆图书馆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核
由市文化委会同重庆图书馆组织专家成立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岗位及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闭卷笔试总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低于70分者不纳入体检对象。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市文化委会同重庆图书馆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文化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文化委会同重庆图书馆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图书馆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图书馆提出拟聘用意见,经市文化委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图书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文化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人:吴春林,联系方式: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干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23-67705205。
附件1:重庆图书馆2018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重庆图书馆2018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3:重庆图书馆2018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