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聘用形式和待遇
本次招聘辅导员实行聘用制,按学校事业编同级同类人员标准享受工资待遇,首次聘期为四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5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
(二)报名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党员证明材料、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详细简历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经历不能中断)等。
4.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须提供由学校或学校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须提供由学校学生处出具的证明。
5.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暂缓就业协议书(证明)。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学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7.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条件者应将报名材料按上述次序编号,并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kzp@gdufe.edu.cn,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M,压缩文件和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代码+毕业学校+姓名”(如2021FDY-1中山大学张三)。提交材料不齐、不按规定提交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五、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邮件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者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
六、考试
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知识、综合素质考试等。受疫情影响,考核方式、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可参加笔试,笔试名单及通知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形式进行,主要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二)结构化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及通知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公布。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60分(含)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要求执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提供考察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在考试前14天纳入健康管理,提前在“粤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进入学校和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等健康码,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仍在隔离治疗期间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等异常情况者,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出现不适状况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医务人员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十、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人员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在广州校区或佛山校区上班,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接受目前在我校存在聘用关系的工作人员报考。
(三)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准确。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者,不予聘用。
(五)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岗位等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补录,在总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六)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办理完成入职手续,不能如期正常入职人员视为放弃岗位。
(七)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八)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电话:020-84096802(人力资源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84096824(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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