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我市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要求,本次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对象和范围如下: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公费师范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
5.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二)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大类一致。
二、引进计划
本次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计划共5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2名,金川区教育系统2名,永昌县教育系统1名(详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教学实践能力;
4.须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其他应当符合的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2021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引进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4.需具有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
2.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国有企业在岗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
8.其他不适宜引进的情况。
四、引进方式
在金昌市2021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金昌市教育局111办公室(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携带《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正反面,见附件3)。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认真查阅《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所列的专业和岗位代码,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重复交叉报名者,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
报名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业课程成绩单、自荐材料;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成绩核查不计入考核成绩排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考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市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答辩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其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答辩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课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本人应聘岗位相应学段现行教材。参加幼儿教师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环节自由选择才艺进行展示。考核小组当场综合评定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
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公布成绩。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金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最终考核成绩。
(四)签约。划定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聘用。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1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引进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方式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
依据岗位类别、岗位代码、引进学科和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类别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拟引进人选选择引进单位并进行签约。签约时因签约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五)体检。对确定的拟引进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拟引进人选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学习情况为主。考察时主要通过审核拟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信用中国”和“鼎立信”相关信息以及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备。考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引才公告、引才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备案。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金昌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12〕175号),将符合条件和认定范围的人才,由教育部门向市委人才办申请认定其为金昌市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金昌市人才优惠政策。
(四)职称评聘。依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4年的可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935)8213295
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0935)8212006
金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jcs.gov.cn/
联系人:1860945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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