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均有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与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唐山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唐山户籍)。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16日之前)、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6日之后)。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16日。
(2)毕业证书和专业。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3)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级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6.综合类、教育类岗位放宽条件:(1)经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招录的财政保障的在岗人事代理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不限学位、专业和户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16日)。以上人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同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16日)。
(2)具备本岗位最低学历要求并同时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16日)。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高校毕业生”是指: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②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④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截止到报名时,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9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等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
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6月16日9:00至6月23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四)考试内容和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为分类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其中高中教师岗位笔试为相关学科教学内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学段分卷考试);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包括医学类专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6月29日9:00起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可于7月5日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
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唐山市海港开发区第二中学。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唐山海港开发区人事代理人员在岗证明信等。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3.面试。《面试通知单》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综合类、医学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教育类岗位采用试讲的形式,总成绩100分,合格线60分。具体面试要求如下:
①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②教育类岗位: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限时10分钟,备课20分钟。试讲采用唐山海港开发区幼儿园、中小学阶段使用的现行课本。
③卫生类岗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发布。
4.总成绩
统一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查询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
1.烈士子女或配偶。
2.学历(学位)较高者。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4.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公示,根据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本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递补原则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聘用
市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笔试、面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等招考的有关信息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3.如在招聘期间有其他消息需要公布,随时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发布。
4.咨询时间:报名及考试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电话:综合类、卫生类岗位2942791,教育类岗位2917168。
五、组织机构
成立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卫健、教育)、财政局、公安分局、安监局、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考试期间的防控制度落实、物资管理、疫情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