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层次
根据《2021年潍坊市高端技术人才(团队)引育认定分类目录》,本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面向以下四个层次实施,引进总数不超过15人。
第一层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第二层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第三层次:省特级教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第四次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教师。
二、引进专业
(一)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和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所需专业引进,具体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实施。
(二)聘用岗位及管理。优化高层次教育人才管理和评价,参照个人意愿和所学专业、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编制和人才需求确定引进单位,聘用岗位按照潍坊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
三、引进条件
符合引进层次的人员报考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未受过纪律等处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7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询、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12:00时。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发至邮箱wfsjyjzzrsk@wf.shandong.cn,并电话确认。
报名材料:
1.经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相关认证);
3.反映个人业绩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按报名表有关栏目报送。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定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情况。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询
建立面询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科研素养、履职能力等实施评估。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批分期实施面询。
(四)考察考核
面询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考核对象,统一组织考察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询、考察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激励政策
按照《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和《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落实高层次教育人才相关待遇。
1.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落实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2.薪酬待遇。按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其中引进的博士人才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3.住房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按照《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落实人才安居待遇。
4.服务保障。落实人才服务专员、“人才绿卡”等制度,畅通子女入学“绿色通道”,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妥善解决。
5.参加面询人员,按财务报销规定报销国内往返交通费,安排面询期间的住宿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潍坊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36-809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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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