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引进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11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关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乐陵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下载公告附件《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4),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表内带照片)连同需提供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lsrsjrcsc@dz.shandong.cn。
需要提供的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3、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6月25日,资格审查地点为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人才服务科。
4、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面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查实有通过人数确定。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卫生类面试采取通用能力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5、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引进。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提出申请,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考察合格后等额递补。
7、公示和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四、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534-6990122
附件:
1、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岗位表.xlsx
2、2021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优秀人才报名表.xls
中共乐陵市委组织部
中共乐陵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