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个岗位,共招聘3人。见《2021年湖北三峡技师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及咨询见《2021年湖北三峡技师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2021年湖北三峡技师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通过“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61.136.223.37:7005/rskswt/pc/index.jhtml报名。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2日18:00。资格审查由湖北三峡技师学院及市人社局人事科负责。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在实施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考生在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准考证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
(三)考试安排
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宜昌市人社局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达到开考比例的3个岗位均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进行。
1.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3个岗位达到1:3开考比例的,所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先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体育教师兼篮球教练、音乐舞蹈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分为说课答问、专业技能测试等两个环节进行,每个环节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该环节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
财务会计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每一个环节、每一道问题均实行分段计时。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体育教师兼篮球教练、音乐舞蹈专业教师岗位按照说课答问环节得分占30%、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得分占70%的比例计算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财务会计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宣布,并及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4)笔试前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人事科及湖北三峡技师学院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其中,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5)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笔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笔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该类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可下载《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优惠申请表》,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笔试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报湖北三峡技师学院落实加分政策(逾期不再受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局人事科及湖北三峡技师学院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湖北三峡技师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局党组研究审定后,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根据需要递补。
3.公示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学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学校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教师岗位试用期内需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需按我市防疫要求进行隔离,隔离完毕后参加考试的需要提前报备,报备电话0717-7104099。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试期间:请考生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在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考试时间的,不予补充延时。
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湖北三峡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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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三峡技师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