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肯吃苦,身体健康;
(3)年龄符合岗位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4)初始学历要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医学类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要求,专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具体解释。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在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入编不满五年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离职不到半年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入围资格确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手工签名的《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合格成绩单)、社保清单(历届生)等岗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一寸彩照一张至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报名(诸暨市暨阳街道永兴路26号,联系电话:87032572,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报名及考试时请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7日8时至2021年6月22日17时。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和内容:采用笔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分为公共知识部分(占30分)和专业知识部分(占70分),分别计分,并计总分。公共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部分考试科目见《计划表》(附件1);
(2)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4、入围资格确定
同一职位按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如出现考生笔试总分并列的情况,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出现专业知识部分成绩再并列的情况进行再次笔试,再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保健部或B超室岗位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数时,差额1人确定入围人员,该岗位最后一名不予聘用。其余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5、组织体检与考察
组织入围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通过卫健局官网、医院官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招聘结束后一年内出现同岗位人员空缺的,从本次招聘笔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选用。
四、记录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发布招聘公告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网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629/index.html
(2)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全程发布本院公开招聘全过程信息。网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52749/index.html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7032572。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弄虚作假、编造个人信息,伪造、涂改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均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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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