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其中:办事人员岗位1名,条件要求见附件
岗位要求:
1、有公文写作经验或计算机专业水平者优先;
2、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运用或有旅行社相关就职经验;
3、责任心强,配合度好,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4、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5、有旅游行业、机关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420元/月(按照仓山区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bwzp@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468181,联系人:刘女士(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26134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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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