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一)高新园区、马江园区、长安园区工会工作部部长各1名
(二)高新园区工会工作部副部长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获得市级以上工会表彰或有工会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4、熟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基础,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薪酬待遇
工作部部长月工资3900元,副部长月工资3600元,享受五险一金、午餐补贴、月工资30%的补贴及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奖金福利,年终根据工作成效给予全年工资总额25%-35%的绩效奖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1日-6月11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8:45-12:00;15:00-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马尾区总工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纸质版彩照1张。网上报名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马尾区总工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彩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42615784@qq.com。有工会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市级以上工会表彰证明材料。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1号工会大楼608室,联系电话:63190152)
(三)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与区总工会共同组成招聘面试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五)政审。由区总工会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上级组织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马尾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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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