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2021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福建省考试报名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16:30-2021年6月5日16:3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登陆报名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8:30至6月6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6月10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6月19日上午9:00-11:00,面试时间为7月24日,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无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应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确认地址: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福州市湖东路78号。
4.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17: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内容: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签名:***)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防疫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做好考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因疫情形势不断变化,防疫要求有可能发生变化,届时以福建考试报名网公告为准。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591-8706340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7:0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省发改委机关纪委、人事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63101(机关纪委),0591-87063461(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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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doc
2021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