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中共禹州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00至2021年6月24日17:00。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者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填报资料(含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1年6月25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支付宝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已脱贫人口)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考务费。办理免缴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已脱贫人口)的报考人员,提交国务院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截图并加盖县(市、区)扶贫办公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6月25日17:00前提交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核实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五)其他事项
1.岗位核减
各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
2.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许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以上人员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6月25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报考马克思理论类专业的专业知识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的相关专业知识;报考政治学类专业的专业知识为政治学类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相关事宜届时将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前三天发布试讲教材。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一名为主考官,全部从异地选调。面试考官小组一旦组成,即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组成档案联审小组,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21届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在职人员考生自考察之日起30日内应将档案交至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房间(禹州市禹王大道99号),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八、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编制部门审核后,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不再电话通知,均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疑问可在禹州人社微信平台留言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74-8279602
监督、举报电话:0374-8279622
点击下载>>>
禹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