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工程技术人员1名
1.专业要求:土木类、建筑类、测绘类、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
2.岗位职责: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日常跟进、现场协调、项目验收工作,负责基建项目申报等工作。
3.其他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18至35周岁。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C1驾驶证;掌握CAD、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30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电子版1份、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委邮箱lcggh@163.com,邮件请注明“名字+应聘岗位”字样。
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对报名者个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符合条件者,择优进行面试,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确定的聘用人员自行到柳城县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并向我委提供体检报告表。体检合格者方能聘用。
(四)录用
录用后人员具体岗位入职后由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三、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动派遣合同工,录取后与柳州市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期限为一年。工作成绩突出者可延期聘用。
(一)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间不购买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待遇27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面议。
(三)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
(四)未尽事项请咨询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72)7619533,联系人:小黄。本启事由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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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