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产业招商、项目策划包装及推进服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条件:30岁以下(1991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含在职本科),专业要求:经济类。
4、开考比例:按3:1确定,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1。
5、其他: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文旅或招商引资等经济方面相关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7、无刑事、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刑事、行政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市文广旅局外网(http://wglj.panzhihua.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4日18点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545213468@qq.com,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逾期不再补报,如需咨询请拨打:0812-3355626。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将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考生应在指定时间携带《攀枝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集中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考察
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综合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在攀西人才网、市文广旅局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文广旅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规定的时限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招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0812-3355102
六、相关事项提示
请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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