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无不诚信等不良征信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本区户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1日至2003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党纪、政纪受过处分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6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北海市海城区卫健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学历、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发送到邮箱hcqwsj@126.com。
3.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资格:海城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面试时间。
(二)面试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三)体检
体检由海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享受的待遇按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方案》行政辅助岗位待遇执行(工资待遇为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伪造、涂改证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卫生健康局局(0779—306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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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0日